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人社〔2020〕8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院2020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与范围
我院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高职、中级工、高级工2020届困难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 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四)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雕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含脱贫攻坚期间已脱贫户毕业生;
(六) 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 补贴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用于困难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补贴通过直接支付方式足额直补到人。
三、申领发放程序
2020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统一通过系统申报、办理和查询。
(一)网上自愿申报。即日起至2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操作手册见附件二)
其中,学籍证明复印件或申请者学籍名单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进行申报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属系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职能部门信息比对。2月28日前,由人社部门以学校为单元提取申报信息并按困难类别分别发送有关职能部门;省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审核。
其中,人工审核。从即日起至3月6日前完成。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所在系进行人工审核,材料提交时间于2月24日前报送相关材料到所属系,过期不候。
(三)高校集中初审、公示。3月9日至25日,学校将通过系统进行初审,重点初审困难毕业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初审通过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通过系统将公示文件及人员名单,提交当地人社部门。
四、申领材料提交
(一)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申报人员,即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和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进行完网上申报后,需要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为2月24日之前。
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
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需提交: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的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系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讲,将通知传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加强指导。各系要加强跟踪指导,指导学生认真进行网上申报,真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社保卡号/银行卡号、开户行、手机号、申请困难类别相关证件号码等。
(三)规范审核。各系要按照要求开展初审工作。要认真初审全部申报毕业生的基本信息,认真初审“外省生源毕业生和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放贷范围的毕业生”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严明纪律。各系要明确告知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位的,后果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的,要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计入本人档案。
注:2021届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9月4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374—3189779,18539031510;
联系人:苗超
电子邮箱:zsk7746@163.com: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月30日